来源:雪球App,作者: 松子同学,(https://xueqiu.com/2281375583/336409966)
助贷会被杀死吗?
这将是2025年互金行业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。
从最近听到的各家助贷机构2025年业务目标来看,明年依然是斗志满满的一年,洋钱罐、嘉银金科、桔子数科、还呗、信用飞、哈啰这些腰部平台依然是明年增长的主力冲刺选手。
API赛道的主力玩家,明年大部分投放规模要奔着翻倍去。
当然助贷也有佛系一点的,比如奇富科技(360)、比如省呗。
明年第二梯队的助贷怎么样,也要看蚂蚁、度小满、美团金融、字节金融这些第一梯队的玩家,能漏出多少量来。
这只是市场端的美好计划。“助贷新规”成为明年决定这些计划能否如期进行的重头戏。
《小贷监管暂行办法》一出来,乍一看没有太多亮点,这次在经营地域限制上、注册资本金上这些上面没有明确限死,但却有一个关键点:
小贷牌照不能拿去干助贷。
这些年来,监管一直在努力的方向始终是:让金融归金融。
回到几个月前就在征求意见、眼下即将下发的“助贷新规”《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》中,我们同样能看到这个趋势。
2024年的年末,助贷即将迎来命运的分水岭。
主旋律:让金融归金融
“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……不得仅提供不实际出资的营销获客、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、信息科技支持、逾期清收等服务”。
“与商业银行联合发放的网络贷款的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%”。
这意思是:
小贷要干就得出资,把所有出资、业务、系统、数据都装进小贷主体,严格接受监管自营展业,要么就别干。
这点主要是针对市面上大把的助贷平台,因为搞一张民营银行或者消费金融牌照难度太大,基本上都搞小贷牌照展业。
没钱的搞地方小贷,反正地域限制的判定标准也没有统一,还可以有一些空间去进行省内关联;
有钱的最多掏50亿搞网络小贷,就可以全国展业。
助贷机构,几乎都是外面顶着小贷的名做金融产品,里面用科技主体赚助贷的钱——
监管看不见、管不了的钱。
就是监管最担心的。
金融监管只能管金融机构,归口到一处,才不容易失控。
如果说小贷监管新规堵住了小贷做助贷的道路,那么接下来要出台的 “助贷新规” 则可能会从更有含金量的牌照角度,来管控助贷业务。
让金融归金融。
将是互金市场明年的监管政策主旋律。
我们来看“助贷新规”《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》征求意见稿中的重点条款:
“商业银行应当使用自有风险策略、模型对助贷业务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、授信审批,应当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获取、使用、管理借款人信息数据,有效满足风险策略、模型运行对风险数据的要求。”
“商业银行按照每笔贷款实收利息的一定比例支付助贷服务费用的,应当在每笔贷款结清后向助贷机构支付,且将付费比例控制在30%以内。商业银行应当与担保增信机构在合作协议中约定,担保增信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增信费率不应高于贷款利率,不得再以咨询费、顾问费等名义向借款人收取不合理费用。”
假设正式发文采用了这几条,那么简单来说:
第一,助贷不可以再给商业银行输出风险策略和模型,金融机构应该自建、自营核心金融业务能力。
第二,助贷最多收实收利息费用的30%以内,其他费用不允许收取。融担公司收费也不能比贷款利率高。总的来说,从金融机构侧堵住了合作助贷、融担机构的收费上限。
和141号文“互贷新规”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》一样,消费金融公司应该也同样适用于即将出台的“助贷新规”。
从内容上来看,“助贷新规”从助贷业务定义、服务内容、分润模式、合作机构准入管理等细节上进一步补充了141号文“互贷新规”,与之呼应。
巩固了“让金融归金融”的中心思想。
虽然这里认为是监管开始认同助贷的存在——但却更像是部分认同。
限制助贷平台收入的分成比例,本质上也是在限制助贷平台的展业范围。
据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从业人士透露,“助贷新规”迟迟未下发,也正是卡在对助贷业务的管控力度上,监管内部仍有不同声音在持续讨论。
靴子终将会有落下的一天,让金融归金融的大思路永远不变。
回忆最近三年,消费金融从业机构在展业中最大的资源投入,其实往往不是业务,而是合规整改——
光是一个断直连改造,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在产品流程中的落实,就够大家忙活几个月的。
提前布局,显得非常重要。
新对策:表外平台业务
2025年对助贷的限制会越来越多,但助贷的生存空间依然值得乐观看待。
从政策上来说,还是留有一些空间。
第一,收费问题上,不管小贷新规还是助贷、互贷新规已知的文件中,都不允许合作机构收取额外的贷款咨询、融担费用。
但是,非金融类的增值服务在不在此列,比如会员费、其他商品服务,没有提。合理的增值服务本身也有助于构建金融机构自己的会员体系。
明年最大的难点在于:
助贷平台的科技主体无法开展金融APP的实际运营,赚不了金融的钱,合规性上说不过去。明年各地监管对金融机构合作机构管理的审查中一定会重点关注。
2025年开始,助贷项目中的科技类主体很可能需要逐步更换成小贷,或者将科技公司服务内容进行变更,新增项目可能无法准入科技主体。
助贷系的小贷现在又不能用来做纯助贷,如果参与联合放贷,30%出资比例则会约束业务杠杆,规模没办法做大。
好像陷入了某种死循环。
当助贷平台不能利用小贷牌照展业,不能做太多风控输出的时候,明年更多持牌机构会承担起“平台”的作用,开展表外平台业务。
首先,表外业务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说,不限制24%还是36%了。
其次,表外业务,消费金融公司变成了风控能力或者营销能力的输出方,链接到更多资源,赚取更多“管理资产”的中收。
比如,一些消费金融公司或民营银行,作为中间平台,负责开展信息流投放、或者API对接,进行流量分发,链接给其他准入更严格的银行产品,线上或者线下,都是可行并且已经有不少机构在实际开展的。
举个例子,X助贷平台有获客能力,X助贷的主体资质无法直接准入A银行或者不想用小贷做联合贷,借助B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品牌联合营销客户来做流量分发,将X的客户最终推荐给了A银行,由B消费金融和A银行联合出资或者A银行单独出资。
这种平台业务的做法,让更有含金量的金融牌照替代了原来小贷的作用,但助贷平台也没有被完全取代。
一方面,我们要承认,经过这么多年市场验证,民间助贷平台确实有开展互联网贷款的市场化实力。
从获客营销、科技能力、产品运营、到后端的风控、催收,百亿量级及以上的大把助贷机构,都能拉出来吊打大部分消费金融公司和民营银行。
助贷什么都可以有,就是没有牌照。
另一方面,也因为没有牌照,使得实际助贷业务开展中关于费用、隐私信息、消费者权益的尺度存在更多灵活的空间。
而大部分持牌消金机构最大的优势就是有牌照。
所以这些年,自营薄弱、靠助贷养活,是它们的真实状态。
一下子杀死助贷,也等于杀死它们。
毕竟国内消费金融公司实际上有一大半的资产都来自助贷平台。
在解决互金行业历史问题和探索稳健发展模式的道路上,监管明年一定会有更细、更清晰的政策指向,来帮助行业合规整改、稳健落地。
从近两年的监管政策来看,给的过渡时间都比较充分。
这几年宏观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。
助贷,应该能获得更多寻求答案的时间和空间。